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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上海-金山区 05-18 11:04  悬赏 0  发布者:yumin0……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家拆迁,是宅基地那种,我和我老公离婚一年了,他户口都在自己家不在我家,是否有份,如果他有份,会影响到我家嘛?
问题补充:
但拆迁人组说,他可以拿30个平方,这样的话,以后他们自己拆迁他就没有了,说要我们离婚满3年才会不受影响,还有这种说法嘛?因为当时在我们离婚之前就开始说要拆迁了,拆迁组说那时候拆迁方案中已经写了他名字,所以有他一份了,就算我们离婚,也要等到满3年才能失效,如果是这样,那他现在可以放弃参加我家的拆迁吗,如果放弃,那我家是不是就少了,本来我可以拿60个平方的,现在只能拿30个平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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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徐汇区]
  • 唐政律师 VIP
  • 电话:139176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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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18 11:21
你要求看动迁政策,应该是没有他
回复时间: 2017-05-18 13:44
您好!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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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萃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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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18 14:19
按你所述的情况,对方应当是每份的。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07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07
没份的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13
您好,如果男方户口不在您拆迁房内,不享有拆迁利益。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13
要看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17
您的丈夫如果属于被征收的对象就有份
追问:

怎么看是被征收对象呢?

回答:

您先要了解你们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但是,在实践中,很多拆迁执行部门会制定很多操作口径。将“户”的概念进行变通的解释。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30
对方没有份额的,拆迁组说的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时间: 2017-05-18 13:55
他没有份额的
回复时间: 2017-05-18 15:11
如果男方户口不在您拆迁房内,不享有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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