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法院判决后被告转让股权,逃避义务

湖南-长沙 05-18 11:05  悬赏 50  发布者:buheba…… 给我留言  回答:(3)
原告(建材公司)与被告方(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协议购买石材合同,原告制作提供了产品,被告方欠款120万元,一年后多次催要未还,无奈原告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发现如下问题:
(1)被告方更换(酒店管理公司)法人为70岁的老人为自然人独资公司,签订合同的责任人刘某不在与该公司有责任。而这个行为是在法院发判决书前后,明显恶意转移股份,逃避责任。
(2)公司账户2年内(注册以来)只有40元公账,与原告方之前打款均为原责任人刘某妻子私人账户支付。
(3)装修的酒店成立独立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后),原责任人从酒店管理公司转让股份后,全员投入新公司股东及董事行列。原责任人刘某任董事长。
(4)原告发现新公司等证据线索,起诉阶段请求法院追加XX酒店有限公司为连带被告(石材运用到这个酒店上),但法院根据合约相对性驳回了原告请求,酒店管理公司承担责任.
(5)原告发现该酒店管理公司仍然管理该酒店,并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腾讯企业认证企业微信)发布广告,出现“旗下”“三店合一”推广字眼,后执行庭调查也证实对方管理着刘某所持有的3家酒店。刘某也是该企业(酒店管理公司)实际控股人。只是公司账户不走账,让执行庭找不到他们的资产流向。

问下面对这些问题,原告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合法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10
债务人是酒店,不能追究其股东和法人。
除非股东未出资到位,方可追究。
回复时间: 2017-05-18 11:51
债务人是酒店,不能追究其股东和法人。
回复时间: 2017-05-18 12:05
你好,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29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90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479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