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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

黑龙江-牡丹江 07-21 19:19  悬赏 20  发布者:py3393…… 给我留言  回答:(3)
第一: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婚后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两年后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得房子的一半?(双方有一女儿)

第二:如若女方带着女儿净身出户房子归男方的情况下,男方有癫痫病某天无法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是不是抚养费就自此终止了?现在孩子很小一周半我又没有工作怎么才可以争取我和孩子的权益?

第三:因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离婚后男方要求去除女方名字,一旦去名男方房产变卖或更名,在以身体有疾病无能力支付为由拒付抚养费,女方可否因孩子抚养费无法保障为由拒绝?或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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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1 19:37
第一  视为赠与  可以争取

第二   抚养费 最好是以协议形式约定下来   用不动产的价值做保证  这样更有保证

第三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2-07-21 19:22
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21 19:26
可以分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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