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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江西-南昌市 07-22 15:13  悬赏 0  发布者:nitlmd…… 给我留言  回答:(3)
请问:我住南昌,我父母一套房,现父亲已去世,弟弟妹妹在外地,我妈妈和我们三人是否可以在外省进行公证,给我或我妈妈,等以后再到南昌卖房,可以吗,公证书有效期可以无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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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2 15:33
需到房屋所在地办理公证。
回复时间: 2012-07-22 15:42
您好:首先,您要确定,这一套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您父亲去世,那么您和您母亲还有您的弟弟妹妹都是继承人。继承您父亲的那一部分房产,在继承前,要将您母亲的那一份个人的财产分出。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如果您要做公证,首先还需要其他人有继承权的人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的材料。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25
需到南昌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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