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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

 07-22 21:19  悬赏 0  发布者:gwf12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3)
房子是96年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统一办的是户主男方一人,后因男方外债累累,而这些外债不是用于家庭,所以女方提出的离婚,经协议男方愿意把房产出让给女方,现产权权利人为女方,如果男方要回这套产权房居住可以吗?男方的父母可以来居住吗?
问题补充:
男方还有这套房的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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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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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22日 21时56分
女方可以拒绝男方及其他人居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2 21:22
如果经过当事人协议办理过户的话,男方很难追回
回复时间: 2012-07-22 21:27
一般不能要回 但是债权人有权起诉执行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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