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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女方大闹一场走了,一年多了没有看望过孩子,现在要求两个孩子都归他抚养,还要求我们出抚养费

河南-鹤壁 05-23 13:04  悬赏 0  发布者:张熙,believe in yourself 回答:(6)
离婚问题,女方大闹一场走了,一年多了没有看望过孩子,现在要求两个孩子都归他抚养,还要求我们出抚养费。我们是不是有权力要两个孩子。女方大闹时还要自杀带着孩子自杀,像发了疯一样,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要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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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3 14:54
如果如你所说情况是可以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的
回复时间: 2017-05-23 13:06
你好!
1.如果不能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决定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3.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举证自己更适合法院孩子,就得有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比如双方基本条件情况、学历、双方父母情况、孩子现生活的环境、孩子自己的意愿等。
回复时间: 2017-05-23 13:07
就你所说的情况,应注意孩子的安全,并注意证据保全。
回复时间: 2017-05-23 13:11
可以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5-23 13:14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两个孩子的。
回复时间: 2017-05-24 11:42
可以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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