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李波  龙宇涛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上海虹口北外滩溧阳路155号原公安大楼,岳父承租2间公房,两张卡一本户口本

上海 05-24 13: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您好,上海虹口北外滩溧阳路155号原公安大楼,岳父承租2间公房,两张卡一本户口本。一间由儿子作婚房,承租人改为儿子,一间自己住,2个女儿早出嫁,岳母己去世。由于某些原因而分户,独立居住。后来考虑到百年后该房要被收回,要我们的女儿户口迁入该房,我们考虑到自己的房子随时要拆迁(虹镇老街),协商后以上学为由,01年让小女儿的女儿的户口迁入该房(因她们一家刚动迁过)。03年岳父得知患了绝症,他考虑到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于5月1日召集兄妹三人.和两个女婿参加家庭会议,叮嘱大家实现他的遗.愿。尤其是,如果该房动迁,所获得的补偿均分。并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兄妹三都在上面签了名,岳父也签了名,一式4份岳父本人留一份,兄妹三各执一份。当年不久因病重回天泛术而去世,办死亡证时,该房内只有未成年人户口需成年人当户主,经协商仍由其母亲的户口迁入当户主。该房空关至现在,屋里岳父母的遗像和一切冢俱、家电全在。最近我妻同学聚会才知道此房开始动迁,即将签补偿协议,我们还被蒙在鼓里。经打听,该房承租人己是小女儿,她一家五口.三代人的户口也己迁入该房内。我妻立即与 其沟通,答复是该房与我们没关系,而且那份签了名的家庭会议纪要没有法律效力!拆迁补偿与我们没有一分钱的关系!除非法院判决,没有商量!以上句句事实。请问律师,1:更改承租人是否要告诉我们或协商?2:大家签了名的家庭会议纪要是否有法律效力?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4 13:47
公房不属于遗产,对其处分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7-05-24 13:55
公房更改承租人是要同住人协商一致的,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5-24 13:58
1,更改承租人需要同住人协商一致;
2,家庭会议纪要的效力确实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7-05-24 14:23
如果对公房承租人身份有异议,可以起诉到法院
回复时间: 2017-05-24 14:29
公房不属于遗产,对其处分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7-05-24 14:39
公房不属于遗产,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7-05-24 15:15
你好,公产房不能继承的,对其处分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7-05-24 15:24
不是产权房屋,不是遗产,也就不存在遗嘱这一说,承租人已变更的情况下,承租人是被安置对象,与其他人无关。承租人变更,该房屋内有常住户口的人一致同意即可,也不必要征得其他人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7-05-24 21:51
1、变更承租人应当通知你们。

2、家庭会议纪要法律效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上海黄浦区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贵州黔东南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8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83
广东 深圳
人气:208930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26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28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88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1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