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急

 07-24 08:24  悬赏 20  发布者:冰河世纪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13)
我与前妻于2011年10月离婚,有一七岁大男孩(一直由我父母照看抚养)!离婚前期,女方强烈要求我购买房子,为缓和我俩的家庭矛盾,我与母亲合力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同时也为了给孩子争取一个上学的名额,在前妻的极力要求下,些了我两人的名字。后因发现,两人关系无法继续维持,并女方已有出轨迹象(并无实质证据证明),我决议离婚!离婚时,她要求将房子分配,无奈,值得将房子变卖分给女方六十万元,孩子上学的名额也作废了!春节过后,女方离开北京(本不是本地人),因协议中提及每年孩子要在她身边一个月的时间,女方随要求将孩子送至她处,因孩子本人开始并不想去,又有一些学习的辅导班,我便没有送孩子过去,告之孩子的想法!女方认为我们挟持孩子不让孩子和她在一起,即刻来京,将孩子带走,她在北京并无固定住处,带着孩子借住于别人家中!这几日,不知与孩子做了什么工作,孩子打电话时,我们能听到她在孩子旁边指挥孩子如何说话,孩子与我们通话中很含糊的说要与女方走。并,前几日,女方提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们现在不知道女方到底是什么目的。因为从孩子出生后她基本没有带过孩子,并且,当时离婚时,提到孩子的抚养问题时,女方曾说出“孩子留在北京由我家抚养,等孩子大学毕业后她再要孩子”的话。
我与家人现在知道她是离婚是要钱,然后等钱到手了,再来要孩子,然后就是孩子的抚养费!

据说孩子这几天在她那里,只是弄了个电脑天天十几个小时的打游戏,我个人认为已经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可是,她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我们协议中又有约定。我也很为难,不知如何让孩子恢复正常,本周孩子还要学习架子鼓,考级,因为女方的干涉,孩子都已经想放弃了!孩子是一个特别乖特别有心的孩子,我们的婚姻解体已经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伤害,孩子可以忍受一切自己不开心的事情,而怕伤害了任何一个人!

请律师帮助

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做?可不可以要求孩子每天回来家里,不在女方处过夜?抚养权应该如何维护!如何处理与女方的这种冲突!因为孩子将来还会有很多的原因而不能让我们保证孩子在女方处一个月的时间,而她不顾及孩子的学习与成长,让孩子放弃学习技能的机会,也让我们很气愤。当初我们购房时我与母亲还有借据,离婚时,她分得一半房款,而债务我一人承担。当时为了照顾她才屡屡让步,现在这样,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7日 21时32分
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 直接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4 08:27
孩子抚养权的确立是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的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12
如果女方已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限制女方的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14
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23
搜集女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起诉要求限制对方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30
如果女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健康成长,你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孩子的探视。
如果其侵害了你的抚养权,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婚后所购房,并登记在你们的名下,可以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
建议补充细节,如有需要,请致电。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36
你好,如果女方已经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39
孩子的抚养权是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无关。因此就离婚相关事宜解答如下: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7-24 09:47
(1)如果女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健康成长,建议收集充分的证据请求法院中止女方对孩子的探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均分。同时,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开支、家庭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的义务。
(3)另外,如果其侵害了你的抚养权,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回复时间: 2012-07-24 10:02
孩子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做出?
回复时间: 2012-07-24 10:28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3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7-24 12:00
已一对一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7-24 21:06
如果女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健康成长,你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孩子的探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12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