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被抢人由于紧张做笔录时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要承担责任吗

浙江-杭州 07-24 17:36  悬赏 0  发布者:kaixin…… 给我留言  回答:(8)
晚上走路被抢的,警察做记录的时候由于太紧张就把路线说错了,本来是从北往南走,说成了从南往北的,由于当时天黑我眼睛高度近视没带眼睛,没看清抢东西人的样子,错把当时旁边一棵小树看成了人,也就是抢的只有一个人,我说有两个人,抢的只有一个人,第二天警察就叫我去刑警队说抓到人了,我发现那东西确实是我的,但是过来10来天了,警察也没叫我去那东西,
请问我说的这些错误的信息会不会导致我拿不回被抢的东西,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4 20:56
立即向警察重新说明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38
您好!您应该立即向警察重新说明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39
答:不会,侦查终结后,可以申请取回。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54
没事的,重新做笔录就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7-24 17:59
如果东西确实是你的,等公安调查核实后可以领会。
回复时间: 2012-07-24 19:47
不会的,你去更正一下笔录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2-07-25 10:52
你可以要求警方返还物品。并可以更正你所陈述。由于你不是故意做虚假陈述,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25 13:10
不会承担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上海杨浦区
广东深圳
广西南宁
浙江金华
福建厦门
广西贵港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潜江
人气:2014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220
山东 临沂
人气:24908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72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4980
安徽 合肥
人气:2827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