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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两人分居两年了,男方在苏州工作我在宁夏,我想离婚男方不愿意

江苏-苏州 05-26 12:50  悬赏 0  发布者:西风单行 回答:(3)
夫妻感情不和两人分居两年了,男方在苏州工作我在宁夏,我想离婚男方不愿意,起诉离婚该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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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6 12:57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7-05-26 13:05
你好!
1.诉讼离婚,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的一种离婚方式。诉讼离婚,除了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外,还需要写起诉状等材料,带着材料去法院立案,等着法院的开庭审理、判决。
2.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等。
3.离婚,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需要举证自己更适合法院孩子,就得有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比如双方基本条件情况、学历、双方父母情况、孩子现生活的环境、孩子自己的意愿等。
6.诉讼离婚,还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等。如果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上没有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分割就好,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5-26 20:16
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的材料和证据材料后,开庭处理。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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