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分居10年如何离婚

湖南-长沙 07-25 10:50  悬赏 10  发布者:KISS爱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因为家庭暴力和性格不合,在2002年带上才满月的儿子从四川回到海南海口我的户口所在地和我父母生活。至今已经10年有余,结婚证在离开前已经被他撕毁。因为10年里我找不到他人,我和儿子的户口都在海南但是结婚是在四川结婚的,结婚证已经被毁没有结婚证又找不到他人,我现在在长沙工作7年,,我可以在海口或在我现在所在地长沙起诉离婚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5 12:29
不可以,到被告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25 21:4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7-25 10:57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当然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你可以在你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25 11:19
不可以,必须是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你老公确实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时可以再你所在地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25 12:06
不行,必须到他户籍所在地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7-25 22:10
到被告住所地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辽宁沈阳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99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56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94
广东 广州
人气:39361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