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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再婚夫妻离婚

江苏-泰州 07-25 19:54  悬赏 10  发布者:曾经一梦 给我留言  回答:(5)
妹妹与妹夫属再婚,无子女,因无感情基础,加之妹夫行为怪异,常与男性互发同性色情图片,涂抹指甲油,绣花,婚姻有名无实,因其不同意离婚(妹夫同意离婚,其父母不同意,要求贴补婚宴费用,可我家也办了酒席,且我们没有所要彩礼),现已起诉。请问,法官会如何判决?非常感谢!
四天前收到传票,要我们罗列证据,妹妹没有搜集任何证据,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我们也担心法官是否能公正判决,因为法庭离妹夫家极近。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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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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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25 19:58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
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回复时间: 2012-07-25 20:07
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判决离婚,具体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2-07-25 20:08
你好:没事的,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25 20:30
如果妹夫同意离婚,就可以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7-26 08:51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离婚。
你叙述的案情不够详细,建议带上相关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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