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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7年离婚,由于离婚后没房住,于2015年在本村买了一处三十平米的老房子

浙江-绍兴 05-28 17: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2007年离婚,由于离婚后没房住,于2015年在本村买了一处三十平米的老房子,有原户主的土地使用证。请问我合法吗?现在农村搞一户一宅,我父母也有一处一百平米的房子,因我姐出嫁,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妈妈的名字,爸爸是居民户口,我的户口也是离婚后回迁。我现在已经再婚,老公也是居民户口,请问我们属于多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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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28 17:43
属于多宅
追问:

可是我从网上看到过离婚三年后可另立户,还有二宅总和不到规

追问:

总和不到规定面积的,按照一宅算,我们这儿是140个平方,是这样的吗?

回复时间: 2017-05-28 21:57
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5-29 09:35
那就是多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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