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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属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现在被检察院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结束

云南-昆明 06-01 10: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家属涉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现在被检察院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结束,但是人还在拘留着,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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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01 10:03
尽快请律师
回复时间: 2017-06-01 10:24
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7-06-01 10:37
案件还没有最终定性,估计是等待检察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6-01 22:04
退侦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常有的事情,经过两次侦查,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作出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法院;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觉得证据不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但现实中这种情况很少出现,现实中很多所谓的退侦未必真是案件证据不足,而是办案机关案件多,无法在法定刑期内移送,而走程序。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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