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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岁数小,当时也没领结婚证,在一起四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孩子

云南-曲靖 06-01 15:1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两岁数小,当时也没领结婚证,在一起四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反正就各走各的吧,可他的父母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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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01 15:22
需要同意的
回复时间: 2017-06-01 15:23
未登记结婚的话不受法律保护,直接分开就行
回复时间: 2017-06-01 15:29
你好!
1.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想在一起生活了,可以直接分开,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已经三岁,你们双方如果能协商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抚养能力,选择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离婚时均可以要求其离婚后的抚养权。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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