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如何争取有效权益

 04-19 11:03  悬赏 15  发布者:walyue……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辽阳 回答:(2)
我是个建筑工人,去看的四月份在本市干活钢筋工,上了三四天的班,早上上班带自己的代班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事后工人都不干了,还是经劳动局要的工次给了一半。我现在整一年了,刚做完二次手术,我现在是左锁骨中段有点粉碎性骨折,肋骨折一根,左脸部太阳穴下有近一平方厘米的疤,额下有近三厘米长的疤,当时头脑有衍血,没事了。当时的事故认定为我超大车,认定我为负主要责任,我所带的人没有责任只是擦伤,对方只是车擦伤没事。
  我也记不清了,对方三轮小路口左拐,我直行被挂刮,
   我想问我现在够不够评伤残,还有能不能主张公伤,我和干活那家不熟,都只是干活三四天,出事后其他人也就干了八天就不干了,对方很不满,是中铁十九局铁路桥的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4月22日 22时25分
本律师提示您,您工作了3-4天,没有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能构成雇佣关系,雇员在雇佣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您也可以换个角度,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向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在交强险范围内也是先行垫付,在超出限额后才按责任比例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再考虑雇佣人身损害赔偿。因交通事故中,被告车主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都比较好,会更有效的帮助你取得合法权益。本案涉及的专业知识过多,建议您聘请一位律师,尽最大权限帮您取得更多的合理的赔偿款。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只不过还在自己乱投医,好像现在的状态有些悖离你的理想模式,对我的伤够还没有说明,貌似楼上说了你说不必再肯定期了,对说,谢谢 了,你沈阳对辽阳好像有些远不对口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9 18:48
你这个属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算不上工伤。
你可以追究对方肇事车辆责任,要求赔偿。
以你对伤情的描述,可以评定伤残。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4
江苏 无锡
人气:5143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2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78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