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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

浙江-嘉兴 07-28 15:27  悬赏 0  发布者:爱家1981 给我留言  回答:(8)
甲,乙是再婚夫妻,乙方婚前房产,婚后享受到拆迁安置,由乙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出资购买此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是乙方一个人,问:乙方可以单独进行房产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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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8 15:35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7-28 17:48
可以单独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28 18:17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7-28 15:43
以房产证为准。
追问:

房产交易时,甲方没有签字,能过户吗?

回答:

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上面有甲方么有?

回复时间: 2012-07-28 16:25
婚后所得拆迁安置住房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交易房管部门有的需要另一方签字。
回复时间: 2012-07-28 16:30
你好,如果房产证登记在乙方个人名下的话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2-07-28 17:27
如之前拆迁政策没有包含甲的份额。乙方可以单独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29 09:36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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