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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盗窃致人精神错乱

河北-廊坊 07-29 15:41  悬赏 35  发布者:晓风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律师您好:
大约是2006年6月,同学唐、杨、谢等人的笔记本手机等价值两万元左右物品,在宿舍里半夜熟睡后被盗。另一个杨同学向周围人暗示是同班周同学所为,第二天周同学到被盗宿舍安慰被盗好友唐同学时被其舍友大声辱骂,稍后到另一个宿舍又被另一个同学高声训斥责骂。周与同班同学的关系急剧恶化。07年勉强毕业后周同学精神错乱,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声称有人追杀求助,派出所值班人员将其送进城市收留所,当晚被收留所赶出去流浪街头。如此精神失常约两年时间,后于一海边流浪时不幸坠于海中去世。其在精神错乱期间写了一些声称自己没有偷东西的书面材料,并根据有关星座学知识得出结论是那个诬陷他偷东西的杨同学所为。请问目前还有必要将此事报警吗?
问题补充:
根据其生日分析,此周同学是天平座,另一诬陷其盗窃的是摩羯座。其在日记中称天平座是一个非常有原则性的星座,不会做出危害他人利益的事情。而摩羯座是一个为利是图,非常物质的星座,很容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由此他断定自己没有盗窃,却被摩羯座杨同学诬陷,该盗窃是杨同学所为。
其在日记中称刚入学时与诬陷他的杨同学走得很近,后来发现此杨同学声称自己非常挚爱其女友的描述与其在现实中所为大有出入,同时与许多女性有两性关系,而且人品不好,后来就不再与其来往。
尊敬的律师,请问根据以上可供查证的事实陈述,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如果可以得出该周同学是被诬陷的结论,如何为其平反昭雪,挽回名誉损失,并将真正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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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9 20:26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8-12 20:42
需要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7-29 16:26
你好:可以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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