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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轻微伤的被害人,如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04-19 20:20  悬赏 0  发布者:fit959……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南开区 回答:(5)
我被鉴定为轻微伤,头部,眼部,脸部共三处,处处轻微伤,对方是4个人,现在警察说只对打人者追究经济处罚,并让我们上法院解决,为什么不拘留对方,警察的做法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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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北-承德]
  • 孙新律师
  • 电话:13180101358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4月20日 00时00分
你们有要求治安处罚的权利,按法律规定,是应该拘留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9 20:28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构成轻微伤的,对方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是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您可以到法院起诉,让对方赔偿您所支出的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费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0-04-19 20:34
轻微伤的处理方式: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也就是说,对于打人者来言,警察应当对之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之进行处罚,另外,如果警察对民事赔偿调解不成的话,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所以,警察的做法欠缺。
回复时间: 2010-04-20 09:35
你们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打人者给予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0-04-20 14:22
有权要求拘留,赔偿法院诉讼,可讲四人列为共同被告。
评论者:草根阶层777 给我留言
时间:2010-10-20 00:43
各位律师,换我,我要求警察拘留,警察就是不拘留,又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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