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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与带人电动车相撞 轿车与带人电动车相撞 我是轿车车主,晚9点从小区出来

北京-东城区 06-06 13:09  悬赏 0  发布者:风调雨顺 回答:(6)
轿车与带人电动车相撞
轿车与带人电动车相撞 我是轿车车主,晚9点从小区出来,由北向南行驶在交通岗处右拐弯,电动车两老人由东向西行驶,在绿灯已经闪动要变黄灯时,直行过红绿灯,没走斑马线,在红绿灯下与我的轿车相撞,老人轻微伤,没有骨折,现住院观察,检查,我已垫付9000元钱,我车有保险,已经报交警和保险公司了,交警说我全责,我觉得电动车带人,而且没走斑马线,也应负一定的责任,我应该付多少责任,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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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06 13:23
如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06 13:27
您好,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6-06 13:21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若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回复时间: 2017-06-06 13:26
需要根据交警定责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6-06 13:41
你好,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6-06 14:46
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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