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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07-30 14:30  悬赏 0  发布者:kekedo…… 给我留言  回答:(3)
5年前收养了弟弟家的一个女孩,是他第二个孩子,所以他决定不要,我只有一个儿子,就把女孩收养了,并给了弟弟家1万元,从此小孩由我喂养了,(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字据,但是亲戚都认同了)5年了,我含辛茹苦的拉扯大,现在他把孩子又要回去了,并不让我看望,想咨询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我有权利看望权,希望您可以帮助我解答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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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30 14:45
你好;你可以要5年的抚养费,其他没有什么了
追问:

我没有权利看望孩子吗?抚养费不需要,关键想孩子!

回答:

那只有协商了,法院是不应该判的;

回复时间: 2012-07-30 14:49
你没有合法手续,你所谓的收养是不存在的,不受保护。
回复时间: 2012-07-30 16:43
收养必须符合规定,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收养不成立。但您可以要求弟弟支付五年的抚养费用。您如果想看望孩子只能和弟弟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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