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陈利厚  吴健弘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判决这起离婚案

福建 07-30 15:51  悬赏 0  发布者:447898…… 给我留言  回答:(1)
案情简介:
原先赵某与被告许某从小相识,自1975年始双方建立恋爱关系,1978年10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三个子女,长女现已就业;次女已外出打工;儿子就读中学。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两栋,汽车一辆、现金8万元、彩电、冰箱各一台、债权10万元,银行贷款本息共40.4万元.婚后十余年,夫妻感情较好,1993年由于原告与异性交往,引起被告对原告生活作风的怀疑;1995年下半年因原告与第三者来往,致使被告对原告产生不满,双方为此事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和。1998年5月原告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后,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且分居生活,但双方能相互关心、体贴。原告以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再次诉到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31 12:43
委托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2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