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该问题已关闭

已立刑事案,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定损1万5,暂未得到对方谅解书

浙江-杭州 06-08 12:12  悬赏 0  发布者:好时巧珍珠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驾车撞坏了一辆小轿车(物价局鉴定车损1万5千元),因连续撞了3次,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公安说已立刑事案,做笔录时已态度诚恳承认了错误。
目前由公安在处理案件,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后移交检察院、法院。

 现在我欲约被撞车辆的车主协商赔偿,尽量想要取得对方谅解以及谅解书,对方车辆已经由他自行到4s店修好了,他花了5万元修理费,我打算赔偿他6万元并想已此金额让他写谅解书和收条。
对方车主很不配合,对我避而不见,电话基本上难得接听,接听了也是推脱说没时间见面。
对方车主现在拖时间,但之前电话沟通的时候对方提出过要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找见证人等等细节,但最终还是没能见面。

 我咨询了熟人是在公安工作的,熟人说这种刑事案件如果是他本人在办案,很可能以调解为主,最终不再追究不移交检察院。
不过现在公安的说法是不能由公安撤案必须移交检察院。

我欲咨询的问题是:我主动赔偿或者由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的多少,是否会影响对我的刑事判决(比如赔偿了6-8万,比实际定损1.5万高很多,会否把事件严重化,对法院判决有无影响)? 
若对方不肯谅解,那么我应该怎样争取最好的结果?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嘉兴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承德
广东东莞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2627
浙江 嘉兴
人气:9443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80
湖北 襄阳
人气:491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