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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年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业主资料三次,每次4万条)被公安局刑事拘留36 天后被取保候审

江苏-徐州 06-10 07:41  悬赏 0  发布者:accompany 回答:(0)
朋友去年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业主资料三次,每次4万条)被公安局刑事拘留36 天后被取保候审,今年四月被移送检察院起诉,五月又被退查到派出所,今年六月一号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开始施行,司法解释相对于之前的法律量刑要严重很多(按旧的法律是三年以下能缓刑,但按司法解释会在三到七年),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是应该适用从旧从轻原则,是不是该按之前的法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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