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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生前手写的“说明”是否算遗嘱?

上海 08-01 00:34  悬赏 25  发布者:zongli…… 给我留言  回答:(8)
房子情况:这套房子目前在上海价值70万左右,产权人是我爸爸和我爷爷两个人,我爷爷过世多年,我奶奶尚在,并且独自住宅这套房子里。
历史情况:我爸爸有2个兄弟姐妹,且爷爷奶奶一直是意愿将这套房子以后留给我爸爸的。这套房子是售后公房,当初房改买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因为考虑到我爷爷工龄长,以他名义买可以省下几千块钱,所以房产证上同时写上了我爷爷和我爸爸两个人的名字(我爸爸和我爷爷都是属于一个单位的)。

几年前我爷爷过世了,在过世前我爷爷亲自写了一份“说明”,大致意思是:“这套房子原本属于我爸爸所有,当初买产权房时,考虑到我爷爷的工龄长,我爸爸工龄短,用我爷爷名义买下来会便宜一些,所以房产证上不得不写上我爷爷名字,我爷爷特别说清楚,该房子全属我爸所有,与其它子女无关”。


这套房子上我爷爷的名字早晚是要去掉的,我奶奶是肯定愿意放弃继承权支持我爸爸的,但我爸爸2个兄弟姐妹很难说。
我爸爸准备先和2个兄弟姐妹商量一下,多少给他们点钱,让他们放弃继承权,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做公正。
但是我们也要做好其它打算,万一2个兄弟姐妹狮子大开口或者谈不拢,我们也要做准备好走司法程序的。


我就想问问,我爷爷写的这份“说明”是否算遗嘱?法院是否能判决我爸是这一半产权的唯一继承人?如果走司法程序大概会花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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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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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01 08:41
建议携带情况说明原件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8-01 08:49
你好!你提到的房屋产权证虽然只有你爷爷和父亲的名字,但实际上,这房子的产权应当是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共同所有,现在你爷爷去世,他所占的1/4产权成为遗产,这份说明如果能够证实确实是你爷爷亲笔所写,可以认定是他对自己财产的处分。
追问:

这房子和我妈妈有什么关系啊?我爸的一半产权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另外一半是我爷爷的遗产,我奶奶,我爸爸,两个兄弟姐妹,一共四人各占1/4。

回答:

这样的,房屋产权是你爷爷和你爸爸出钱购买的,而购买是在你爷爷和你爸爸婚后,故出资使用的是共同财产,所以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实际的房屋共有人。

回复时间: 2012-08-01 08:59
按你爷爷的意愿,你爷爷的份额应归你父亲所有。
回复时间: 2012-08-01 09:07
携带情况说明原件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8-01 10:20
建议携带说明复印件,当面咨询律师。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01 12:05
可以根据该份说明主张房子为你爸爸所有。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预约当面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8-01 17:30
可以要求案遗嘱处理的,应该属于遗嘱。
回复时间: 2012-08-02 16:18
你好:
建议你携带该《说明》当面咨询律师,根据你的描述,该《说明》可能不能认定为合法的遗嘱。具体准确的判断需要看过《说明》后才能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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