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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房产

重庆-江北 08-01 09:03  悬赏 0  发布者:Missrr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丈夫去年11月拿的结婚证,目前怀孕5个多月。近日因看好一个楼盘,由于我和丈夫双方婚前都曾经有过房屋贷款,但我的贷款已经还完,所以楼盘置业顾问让我和丈夫办理离婚证,同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我已还完的那套房子归丈夫所有,这样我就能享受首套房的一切银行贷款政策。现在我想问的是:1、我名下已经还完的那套房子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归我丈夫所有,丈夫以后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凭协议去更改房产名字吗?丈夫是不是就能真的拥有我那套房子的产权?2、准备买的这套房子产权只会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属于我和丈夫共同财产吗?3、我们办理了离婚证是不是马上就能去办理结婚证?4、我家里担心出现变故,事实上不同意这种为买房子而办理离婚的决定,所以我想问如果真的出现变故,这个离婚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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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01 09:07
这种情况为维护你的利益建议你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2-08-01 09:14
本律师建议你慎重考虑房产商的建议,如你按照其建议,极有可能房子没了,丈夫也没有了。
回复时间: 2012-08-01 09:21
1.是的.2.离婚后买的房子是你个人财产。3.离婚证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2-08-01 09:41
建议不要采纳,隐患很大
回复时间: 2012-08-01 10:49
这种买房离婚一般都是假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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