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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安徽-蚌埠 04-20 22:00  悬赏 10  发布者:ahbbwf 给我留言  回答:(4)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我在那家工厂上班3年。今年我的合同要到期了.劳务公司要和我变根合同续签一年。我不准备在签了。我可不可以拿到以上条款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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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0 22:2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0-04-20 22:30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0-04-20 22:59
你好,是可以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答,请致电合肥吕海波律师。咨询电话;13866683881,欢迎垂询!

 

回复时间: 2010-04-21 21:48
   完全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8956079663,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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