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龙宇涛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请问婚后买房是一方全额付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上海-杨浦区 06-13 11: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2)
你好,请问婚后买房是一方全额付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付款一方的财产?如是属于共同财产,若离婚怎么分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1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03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07
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18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20
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5219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3:55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3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
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3
女方有份,10-30%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3
视具体情况分割。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5
两人的房子属于共有了,如果要离婚分割,付款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1:59
你好!
婚后用自己的收入买房,如果没有财产约定,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可以主张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需要给对方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00
属于共同财产的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00
共有房屋,原则上是均分,但由于一方贡献较大,可以要求适当地多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12
房屋登记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分割需要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和过错及双方对该房屋贡献大小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15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原则上是均分,但由于一方贡献较大,可以要求适当地多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3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3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法官会按出资款情况来确定份额。
回复时间: 2017-06-13 12:54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各半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6-13 13:03
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7-06-13 13:19
没有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4:0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4:55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回复时间: 2017-06-13 15:18
该房产登记为夫妻二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北京海淀区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江西南昌市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59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50018
安徽 合肥
人气:104944
山东 临沂
人气:2497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07
山西 太原
人气:504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