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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屋的利益是否与他无关?

 08-02 08:21  悬赏 25  发布者:jiajia……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7)
您好!请问我婚前买房贷款,婚后另一方一直没工作(在校学习),最近才工作,我父母想出资为我提前还贷,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是否与他无关?如果离婚的话会怎么样?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补充:
我婚前贷款买房,房证婚后才下来,没有影响吧,另,结婚两年,每月还款1200元,他今年1月才工作,以前每月只有学校补贴500元,如果现在我父母写明赠与我个人提前还款,今年十二月份离婚的话,我还给他什么补偿吗?多少啊?他工作前是否可以视为无参与还款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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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2日 09时43分
据你所述,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在婚内如果对方也参与了还贷的,对方可以主张其还贷的份额。至于你父母的出资,可以签署一份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明确约定赠与你个人的,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主张。
追问:

如果有自己写的协议和银行转账凭证,是否可以不用公证?他工作前是否可以视为无参与还款份额?

回答:

当然可以,公证并不是必须的,而公证是需要赠与方与接受赠与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只是公证后协议的效力高于普通协议的效力,以防未来纠纷此公证过的协议具有较强的证据力。

追问:

谢谢您,他工作前是否可以视为无参与还款份额?

回答:

这个没有办法确定,毕竟你们婚后一起生活,虽然对方未参加工作,但有学校的补助,另外,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是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审理案件的,对方主张其参与了还贷的部分,那么对方需要提交充分证明其参与还贷的证据等,具体视法官的判决。

追问:

不好意思,再麻烦您一次:因为刚结婚时我父母一次性给了我四万元,这部分钱我怎么样能算还款了,再写一个协议可以吗?说明赠与我个人用于还贷?

回答:

如果是婚前给予的,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给予的,父母未明确说明赠与哪一方的,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当然,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清楚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2 07:44
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但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你父母的出资可以按赠与处理,如果明确是你个人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8-02 07:46
据你所述,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可以根据还贷的多少,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8-02 08:01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8-02 08:32
答: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平均分割;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特别提示:婚后你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什么叫增值部分?房屋出租的租金?还是卖房?我自住还有增值部分吗?

回复时间: 2012-08-02 09:28
那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们婚后自己还款部分视为其中一半对他的借款
回复时间: 2012-08-02 13:51
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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