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小孩没户口,如果离婚的话小孩跟谁

河南-三门峡 06-14 10: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小孩没户口,如果离婚的话小孩跟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03
一方抚养一方给付一定抚养费,尽力吧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04
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06
你好,小孩多大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08
一般两周岁以下归女方,两周岁以上要考虑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14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1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19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08
哺乳期归女方,2岁到10岁根据双方情况,10岁以上尊重其意愿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14
你好,一般,需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15
你好!
1.你们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不能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结合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因素,选择对孩子未来成长更有利的一方去抚养孩子。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7-06-14 10:20
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判决
回复时间: 2017-06-14 11:51
尽快给孩子入户,另要看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31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