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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入职签了三年劳动合同,2011年续签三年,2014年本来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东-深圳 06-21 11:06  悬赏 0  发布者:月光爱人 回答:(2)
2008年入职签了三年劳动合同,2011年续签三年,2014年本来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还是只签三年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合同期满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问:在今年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能否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至2017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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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1 11:30
不能。。。。
回复时间: 2017-06-21 12:14
你好,不可以,因为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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