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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之后三个月后又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但和之前协议内容出现不同

辽宁-丹东 06-27 17:35  悬赏 0  发布者:DONGG 回答:(3)
签了离婚协议,之后三个月后又去民政局正式办理离婚,但和之前协议内容出现不同,有理由向法院提告吗?
这样算离婚无效吗?
这样合法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7 17:41
按离婚时签的协议为准。
回复时间: 2017-06-27 21:46
你好,一、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
二、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
回复时间: 2017-06-28 10:47
按离婚时签的协议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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