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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了信用卡里的钱

广西-桂林 07-01 15:01  悬赏 0  发布者:andhea…… 给我留言  回答:(1)
原告:
1、张三,男,联系电话:18177351007,出生日期1984年03月29日,住址:桂林奥林匹克花园8栋2#502
2、李四,男,联系电话:15241738899
3、王五,男,联系电话:18176322577
4、麻子,男,联系电话:18176320681
被告:桂林福盛福盛汇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315834579X 
法定代表人:曾欣 
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五号小区4-7层501
成立日期 : 2014年11月03日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136715.1元及利息4101.45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

  事实和理由:

2017年03月15日,本人XXX因听了福盛汇鑫投资总经理廖向向的公开课而被骗,此人作为福盛汇鑫投资的总负责人,一直吹嘘自己的信用卡技术。她告诉我和我的朋友们,信用卡里面的钱是可以拿出来花的,并且由她负责还款,不但到达还款日时由她进行还款,而且还可以将信用卡提高额度,这样就有更多的钱花了。
3月17日XXXXX等朋友一起把信用卡交给了福盛汇鑫投资,让廖向向把信用卡进行提额操作。
此时所有人卡内余额总计20万元左右。
3月18人之后廖向向开始将原告卡内余额消费掉,并据为己有,并以各种理由拖延将钱还给原告,信用卡内刷出的钱一直被福盛汇鑫投资廖向向据为己有。
直到4月6日,在所有客户的要账压力下,廖向向开始全面失联,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4月10日这些被骗的客户共同找到福盛汇鑫投资办公地址,但是在总经理曾佩的掩护下,廖向向再次顺利逃脱。
4月10日开始至今,廖向向一直只与福盛汇鑫投资的曾佩联系,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客户的欠款。
后来由汇鑫金融总经理曾佩处得知,廖向向在柳州用同样的方式骗了很多受害者,并且有巨额银行欠款,才跑到桂林来。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福盛汇鑫投资偿还原告人民币136715.1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七星区 人民法院

  原告:徐帆

  2017年6月20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3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 盗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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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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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04 11:49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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