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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不批辞职,怎么办?

广东 04-23 22:30  悬赏 0  发布者:741122……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是一名医生,录用干部,与单位签了1年的中层干部聘任合同,按单位的合同要求,如果要辞职必须提前2个月递辞职报告,现本人想辞职,但单位不签字放人,我该怎样才能按正常程序辞职?是按〈劳动法〉规定的递辞职后1个月后走人,还是按我们单位的合同规定,2个月后才走人呢?这样算按正常的程序辞职吗?这样档案可以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吗?我该怎么办?望高人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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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4 00:00
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辞职即可。
你可以写一份辞职报告,然后EMS给单位(封面注明系辞职信),送信回执就是你辞职的时间证明,等30日后,你就可以离开公司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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