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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继承

浙江-金华 07-02 09:40  悬赏 0  发布者:zjftl 给我留言  回答:(1)
是这样的,我爸妈结婚时是在我妈的村子(简称为A村)买了村房子住的,因为那时我爸村里这边他没有房屋,一直住到我十来岁,有房产证,除了房子还包括房子前面的院子一共两百平左右, 我爸妈户口都在我爸村(简称B村),大概在我十多岁的时候重新在B村审批了宅基地建了房子,然后一直在B村居住,现在我都三十多岁了,A村原来住的房子倒了有两年了吧,所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1.A村的宅基地我们还能修缮或者重建房子使用吗?2.A村的宅基地可以卖给其他需要买宅基地的人吗?3.A村的宅基地可以卖还给A村或者不称之为卖称之为还给村里得到补偿吗?4.如果A村的宅基地不修身也不重建也不卖,以后政策会有变动吗,会正常继承这一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以上问题请哪位好心的律师给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方便的话也可以给我留个联系方式,以后私底下有其他问题我可以找你,对了,我是浙江金华兰溪的,如果也是当地的律师就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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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2 09:43
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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