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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以搞对象为名借款不还是否可以定为诈骗

 08-07 14:57  悬赏 0  发布者:nsranr……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8)
经人介绍认识,并交往后以做生意周转不开借款,后多次借款,一部分有借条,其他没有,现找不到人,家里也不给还款,已经报案,是否能定为诈骗呢,据了解钱已经让他挥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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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24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7日 23时24分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追问: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形式罪,现在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打算先找到他人,那我现在需要怎么做呢

回答: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犯罪。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7 16:12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回复时间: 2012-08-07 16:12
很难认定为形式犯罪,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
回复时间: 2012-08-07 16:29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对方返还欠款,至于是否构成诈骗很难认定,需要据具体的情节而定。
  • [天津-滨海新区]
  • 于海英律师 VIP
  • 电话:13752441166
  • 92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07 21:32
很难认定诈骗
回复时间: 2012-08-07 21:49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回复时间: 2012-08-07 22:24
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8-08 08:44
起诉对方还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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