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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打学生

安徽-合肥 04-24 18:57  悬赏 20  发布者:haippo…… 给我留言  回答:(3)
教师上课把学生右眼皮打破了,并且几天后眼睛和右脸周围淤血(用棍子打的),学校平时都强调不能体罚学生,请问教师要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呢?谢谢了!
问题补充:
事后学校负责人也立即带学生去医院了,现在小孩眼皮上有点疤痕!家长要求整容!学校管理责任具体是那些责任?需要负责经济责任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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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4 19:37
教师承担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责任,学校有过错的,要承担管理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24 21:55
学校在你介绍的情况里有明显的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该老师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你有学校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25 09:31
学校和老师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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