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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个地方条例越权吗?

 07-06 09:55  悬赏 0  发布者:ycsnyj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宜昌 回答:(3)
国家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但是湖北省人大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 水产养殖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水体污染。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塘堰养殖珍珠;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全面禁止网箱养殖是不是超越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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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0时29分
您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是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制定与地方相适应的法律条文,正常情况下出问题的话以国家法律为准,这个并不越权,希望可以帮到您。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如果我在某个二级水源区的水库从事网箱养殖,并且前期取得了环评合格报告。那现在是否可以不拆除?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6 10:35
您好。
地方法律法规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可以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在我看来,全面禁止网箱并不越权。
但是,是否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判定。我们只能够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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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06 11:20
向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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