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蒙彦军  朱学田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姐姐和姐夫感情不和想离婚,我姐是城市的,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孩子5岁都是她带的

四川-成都 07-07 18:28  悬赏 0  发布者:不要迷戀爺,爺會讓你中邪 回答:(8)
你好,我姐姐和姐夫感情不和想离婚,我姐是城市的,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孩子5岁都是她带的,婆婆公公都一直在外打工也不在经济上支持,她老公现在也不给钱给她了。姐姐城市的,房子是双方出钱买的,姐夫农村的在公司工作一个月有几千。姐姐想要孩子抚养权,胜算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07 18:32
小孩2岁以下原则上随女方生活,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10岁以上,会充分听取小孩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7-07-07 18:46
您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7-07-07 18:30
你想要或者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以与对方协商,若是对方不同意,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起诉处理,当然你得证明你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比如你的经济收入、你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甚至你的生活习惯都比对方有优势或者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遗弃、吸毒、赌博等过错行为。另外,2岁以下的孩子,法院更偏向于判给女方,因为孩子此时更依赖于母亲。10岁以上的孩子,还需要看孩子的跟随意愿。总之法院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坚持的是最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回复时间: 2017-07-07 18:30
机会很大。可以委托我们律师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7-07 18:59
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7-07-07 19:02
你好,可以争取的
回复时间: 2017-07-07 19:24
孩子一般会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7-07-07 20:28
胜算很大。可以找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北武汉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2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75
辽宁 大连
人气:1411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8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2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