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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子女就学问题如何解决?

广西-柳州 07-11 10:40  悬赏 20  发布者:1561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丈夫多年感情不和,但仍生活在一起多年,多年来,也积攒了许多矛盾,一日与丈夫闹翻,半夜,丈夫打电话给我,说要把家中最小的女儿转回原户籍地就学,但我在现居住地工作,小女体弱多病,实在无法放心,可我与我女儿都是外来人口,学校要求那么居住证才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中学考试,我之前让丈夫办理,登记的是他的名字,若我与丈夫离婚,是否会对孩子的就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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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2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1 11:02
协议和起诉离婚,多少会影响孩子。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8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1 21:52
你好,会有一定的影响的哦。
回复时间: 2017-07-11 10:52
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时间: 2017-07-11 15:51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所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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