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购买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滨江幸福小区的房,原合同是2016

广西-南宁 07-13 00:3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购买南宁市经济适用房-滨江幸福小区的房,原合同是2016.9.30日交房,至今没有交房。现开发商定于本月20日交房,只赔偿我3-4个月违约金。按合同应该是8个月20天。请问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赔偿8个月20天?另外,我购买的这套房厕所是高出客厅二个台阶(约0.5米),这样的设计购买前开发商没有告知。合同上的户型图只是画了一条横干,对于这个厕所设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07号文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第3.0.18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所以我不满意,向市建委反应了,建管处答复说按图纸程序没有问题。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这弱势群体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1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13 13:26
你好,如果不按照协议履行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9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6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832
湖南 长沙
人气:545966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99
广东 广州
人气:14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