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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算不归责与双方当事人

上海 04-26 12:08  悬赏 0  发布者:keanu1…… 给我留言  回答:(8)
乙方于2010年4。13日与中介方签定协议 并协议中注明首付方式%40 向银行申请贷款%60(乙方资质贷款%70也可以)但是由于4。14日出台新政策 银行贷款只能5成 所以导致乙方无法购买甲方的房屋 请问律师 这个问题是否可算为不归责与双方当事人 来判除合同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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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6 12:13
可就此事双方协调,如果诉讼的话,要看相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0-04-26 12:16
可以的。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4-26 12:39
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26 15:52
我认为可以;
先尽量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但不宜拖的过久;
详细情况,可以来电联系咨询或预约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4-26 16:25
可以。
回复时间: 2010-04-26 19:34
不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4-27 00:08
1、原则上可以,但还要看协议的具体约定;
2、为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请预约律师当面详谈(带好与此有关的所有材料);

联系电话:15821345780刘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4-27 16:26
你好,我认为不可以。因为付款是乙方的义务,是采取何种方式付款和甲方没关系。贷款是否能够贷出,本身就是有政策风险和资信风险的。作为甲方,只是接受对价而已,所以我认为乙方仍然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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