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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索

辽宁-鞍山 07-20 15:13  悬赏 0  发布者:david9……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4年夏季,认识董某(女),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
当年10月,其人买小汽车向我借款1万元(经讨要至今未还)
自2015年始拿走本人工资卡,2015年2016年累计花费约5万元。期间本人有索要,未归还。
交往期间,在我处拿钱社交及还其信用卡欠款,累计约万元。
我在日前知其与他人结婚,遂要求其归还三年来累计消费的八万元。(迄今未做任何还付)
请教:如果以法律途径解决,我向公安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以何种名义进行?诈骗么?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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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0 15:57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返还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7-20 15:34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回复时间: 2017-07-20 15:51
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7-20 20:33
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7-07-21 10:03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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