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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批的临时建筑在合法期限内拆迁应当怎么样补偿?

海南-三亚 07-20 16:19  悬赏 0  发布者:不轻怒 给我留言  回答:(19)
已报批的临时建筑在合法期限内拆迁应当怎么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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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07
您好!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城市房屋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自行拆除,没有拆作的,成为违法建筑。因此,拆迁人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未到期限拆除,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适当补偿也就是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的临时建筑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欢迎详询!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56
你好!
1、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对于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在限期内拆除,在征收时不予补偿。
2、对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未到批准使用期限拆除,在拆迁时,按批准使用的剩余期限予以补偿。
3、具体补偿办法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建设、安装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而建设、安装造价的确定需由有关单位进行评估。
4、如果依法应予补偿而房屋征收部门不予补偿,或者对补偿款有异议,那么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因此,建议你找出相关审批手续,查看剩余审批期限,如果符合补偿条件的,将审批手续复印后交拆迁部门进行补偿合算,如果拆迁部门不补偿或补偿标准你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你未经审批或者已经超过期限,就不要费事了,不但得不到补偿,可能还会因违章建筑而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被征收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办理安置房屋权属证书的,必须完善个人全产权过渡等相关手续。 
  被征收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也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屋,按建成时间作如下处理: 
  (一)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建成的,按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补偿。 

  (二)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后,2008年6月12日《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三发〔2008〕3号)施行之前建成的,按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的建安成本予以补偿。 
  (三)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后建成的,不予补偿。 
  被征收人持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地上没有或者只有少量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使用的剩余期限予以补偿。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或者建筑物,不予补偿: 
  (一)集体土地上安置对象在“一户一宅”以外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合法取得的房屋除外。 
  (二)集体土地上安置对象以外的人员在本村建设的没有任何权属登记和审批手续的房屋。 
  (三)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后建成的,没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合法手续的房屋建筑物。 
  (四)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物。 
  (五)其他经依法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房屋。 
  但被征收人若能在规定时间段内签订协议并主动搬迁腾房的,给予适当的材料费补助;超过规定时间段未签订协议也未搬迁腾房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给予处罚。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0 21:49
您好,一、在合法期限内拆迁应当补偿;
二、补偿政策及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回复时间: 2017-07-20 23:34
你好!
1、已经报批,但未获批准的临时建筑或者已经批准超过批准期限的,属于违建,没有合法的地位。一般无补偿。
2、如果是已经批准,有合法地位,应该根据批准的剩余年限与所在地情况进行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各地政策不一,以所在地拆迁政策和公告为准。
如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5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21 11:15
应当根据造价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7-21 16:45
应当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进行赔偿。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24 19:49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对临时建筑设施拆迁无需经济补偿,除非有特殊约定。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16
看当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22
你好,看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有规定,只有是合法的建筑都有补偿的标准的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53
1、已报批但是没有骗子的临时建筑,等于是违章建筑,没有补偿;2、依法审批的临时建筑,没有到期拆迁的,按照临时建筑及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折旧后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一般应该进行司法评估。
我的补充: 2017-07-22 15:49
1、已报批但是没有批准的临时建筑,等于是违章建筑,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7-20 17:5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其次,您已报批的临时建筑在合法期限内拆迁,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补偿。因此,您可以到当地拆迁部门详细咨询了解政策。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7-20 22:06
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使用的剩余期限予以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7-21 08:50
你好,看你们之间的拆拆补偿协议
回复时间: 2017-07-21 09:09
1、应当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补偿;2、主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和赔偿的政策;3、准备好你所申请批示的各种手续;4、书面提出相应的意见和请求;5、与当地同地段的拆迁补偿应当相适应
回复时间: 2017-07-21 20:18
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原则,综合考虑。
回复时间: 2017-07-21 22:08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回复时间: 2017-07-22 17:24
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7-25 06:35
当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7-07-31 10:40
您好,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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