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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

广东-深圳 08-12 15:57  悬赏 0  发布者:hexj3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今年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到一家IT公司工作,现在对工作不太满意,想回去考研,但是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应届生培养协议书,其中劳动合同中没有涉及违约金的事,应届生培养协议书主要类容有两点,一是没干完三年走人要付6万的违约金,二是关于支付我劳动报酬事项。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走人需不需要支付这个违约金,这个协议书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说明一下,公司没有对我进行专门的培训,我也不会涉及到公司的机密,我现在还处于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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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12 16:08
您好, 这个没有进行培训过的话,你走人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回复时间: 2012-08-12 18:01
没有进行培训过或者是免费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8-13 09:32
这种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上目前只承认两类违约金,一个是培训服务期违约金。一个是竞业限制。你都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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