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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以及过户的问题。

 08-14 12:26  悬赏 0  发布者:relive……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张掖 回答:(1)
律师您好:
父亲名下有一套1997年登记的房产也是我们家唯一住房,父亲于2006年去世。父亲的父母于1974共同年去世。家中剩下母亲,妹妹,我。
现在需要将房产过户给我。
我们已经办理遗产继承公正,母亲和妹妹同意放弃她们对父亲的继承,也就是说我可以全部继承父亲的50%房产。
现在办理新房产证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署我和母亲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上税?
新房产证办理后,我的母亲能否再将她的那50%房产以正常买卖的方式卖给我,这样我就拥有了100%,而且又可以省一部分税?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因为如果通过母亲的赠与,我以后卖房子,那赠与的一半产权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我就想问问我这样做能不能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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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4日 12时30分
可以。。。。。。。。。。
追问:

尊敬的律师,这样真的可以吗?
其实我家里条件不行,交了8万元彩礼就没钱结婚了。
想用房产证抵押贷款呢。所以才继承房产呢,不然就住着去了,也不碍事。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再次感谢胡律师。
谢谢您了。
评论者:牛月律师
时间:2012-08-14 16:16
1、你好。你的想法我个人认为有些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的倾向。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只需要由律师协助按照规定将房产过户至你的名下,并做好相应的后续义务。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来电详谈。
2、我是张掖的律师,愿意随时帮助你,建议约时间见面详谈。电话:133-0936-6780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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