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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月我爱人上班路上出车祸,大腿骨折,住院花了四万,八个月没上班

山东-聊城 07-27 14:2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2015年十月我爱人上班路上出车祸,大腿骨折,住院花了四万,八个月没上班。当时肇事者逃逸,车是套牌到现在都没找到。当时报警了,但是没有做责任认定书,请问这个费用厂子应该给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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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7 15:12
先做工伤鉴定,然后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7-27 14:28
需要先做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7-07-27 15:03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视为工伤,要求厂子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7-27 15:18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视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再根据工伤标准请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7-27 16:50
属工伤,建议与厂子协商。
回复时间: 2017-07-28 09:20
工伤申报一般一年,具体联系当地劳动局
回复时间: 2017-07-28 09:46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7-31 10:56
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认定工伤,再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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