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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于经济状况不佳为由将以辞退,该怎么获求赔偿

浙江-杭州 08-15 13:34  悬赏 0  发布者:mlxs99……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2011年11月面试,和老板达成协议于2011年12月5日正式上班。在职期间并没有犯错,老板于2012年8月7日和我说,公司经济状况不佳而让我另外找工作。公司只有我一人被辞退,那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正当权益,我可以获得怎样的经济赔偿(用数字计算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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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5 13:39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追问:

是不是从2011年的12月5日开始算起?

回答:

是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8-15 13:46
如果以经济不佳为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应该赔偿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多给一个月的工资吗?就是把8月和9月的工资都给我吗?

回答:

给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8-15 13:54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签订合同,应当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即11月份至8月份。
经济补偿金2个月本人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
追问:

您好,那就是给我双倍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个月的工资,还有社会保险是缴纳到几月份的,我养老金是从2012年2月开始买的

回答:

社保少缴多少补缴多少。

回复时间: 2012-08-15 19:55
已经答复你了。
回复时间: 2012-08-15 20:41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8-15 22:56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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