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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08-15 23:26  悬赏 0  发布者:金树09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公公婆婆共同签了遗嘱,上面只写到了丈夫兄弟两人的名字及如何分财产。请问这份遗嘱什么时候有效?请问丈夫继承的那部分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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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6日 07时51分
所谓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主要表现为:(1)共同制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2)相互制定对方为遗产继承人,但指定对方为遗产继承人以对方指定自己为遗产继承人为前提。(3)互相指定对方为遗产继承人,并约定死后将遗产留给指定的第三人。(4)相关的遗嘱,即形式上各自独立、实质上相互以对方遗嘱内容为条件的遗嘱。你们所立遗嘱属于第三种情况。我国《继承法》中对共同遗嘱没有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共同遗嘱时往往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判断其效力。共同遗嘱应最大限度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即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共同遗嘱人一方死亡时,共同遗嘱不能发生效力,只有共同遗嘱人全部死亡时,遗嘱才能生效。
   丈夫继承而来的遗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则要看遗嘱内容中是否注明为继承人个人财产,无注明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注明为继承人个人财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6 08:03
据你所述,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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