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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男友威胁

陕西-西安 08-01 15:22  悬赏 0  发布者:马月2017 给我留言  回答:(6)
在一起一言不合就发脾气,骂人(各种难听话),或者动手打人,实施暴力;忍受不了,跟他说分手就开始诋毁我,威胁我,要到公司还有我家让我不得安宁,把人丢尽,身败名裂,一无所有,我很害怕,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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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01 15:25
可以报警处理
也可以找律师协助处理 不要大意
回复时间: 2017-08-01 15:23
可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01 15:25
报警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8-01 15:27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8-01 15:53
对于你的困境,解决的办法建议如下:

      1,能躲则躲,能忍则忍,一般的威胁不用理会。一旦他有什么实际的举动,及时报警处理,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千万别怕,这种人,你越怕,他越来劲。
     2,现在关键在你的态度还不够坚决,始终还给他留有一丝幻想,你不应该受他威胁,而且态度必须十分坚决,必要时,告诉他,你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而且准备什么时候结婚等等,让他感觉到没有任何希望,让他死心,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3,当然你们也要加强防范,必要的防备还是需要的,防止他狗级跳墙,作出一些极端的行为。走极端的人不是没有,只是很少而已。毕竟谁的命,也不是白捡来的。
      4,实在不行躲一躲也未尝不可以,他闹还是因为他知道你朋友的情况,你走了他大不了再去上几次你家,见你真的不在,他应该也不会再去了。再就是把电话卡换掉。省得他威胁你。
      5,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6,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建议,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7-08-01 16:32
你好,若分手后对方给你的生活造成困扰,可直接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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